冷处偏佳

别有根芽,不是人间富贵花。

【迟勤】戏子多情

天边一抹残霞渐渐由湘妃色转檀,冬日的街道上,傍晚路人行色匆匆。迟瑞那时不过是十几岁的年纪,从学堂下课回来,裹紧了身上银鼠灰的裘衣。呵气成白雾的天,谁都渴望早早回家熏上炭炉,瓷碗盛满热气腾腾的白米饭,手抚着取暖。

 

角落里蜷缩着一团,藕荷色的袍子穿在男孩身上极为罕见,但偏偏艳而不俗,衬得他出水芙蓉一般芳泽无加,铅华弗御。偏分发一丝不乱,只是沾染了灰尘,雪白的俊脸上一双眼睛耀若星辰,并未觉得自己沦落而卑微乞怜。只是面颊似是被他人刻意抹了几点煤灰,要制造楚楚可怜的模样。

 

迟瑞皱了皱眉。原本是性子淡漠的,他对家人极好,哪怕是佣人也温和,但外人就事不关己,也没什么菩萨心肠去管闲事。只是他目光多停留了片刻,那六七岁的男孩便对他露出了一个微笑。温柔的,像春涧的溪流滑过明净的卵石,蓦地令他冻红的指尖有了几分暖意。

 

“你在这里做什么?”他走上去,没看到类似于乞讨盆的东西,有些疑惑。“我在等我娘接我回家。”似是很久没有人理过他,男孩欣喜地直起身来注视着他,眸中希冀,“哥哥你又看到过我娘吗,她穿着大红色绣牡丹花的旗袍,外套着红狐坎肩,长得很漂亮,很多叔叔都认识她,跟她关系很好。”

 

迟瑞凝眉,他大概猜到那位夫人的职业了,想必是有了孩子影响生意,所以丢弃掉他了。想起自己的母亲穿着嫁衣一步步走出迟府的情形,鼻子酸涩,不由伸手抱住了男孩瘦弱的身子,将他缓缓搀扶起来。

 

“你娘···”原想说你娘不要你了,你跟我走吧,但终究不忍心,改口道,“她让我来接你,先去吃些东西,,她很快就到。”

 

迟瑞想着,把他送到大祠堂里面,让百家饭养活他,不至于沿街乞讨,或是被人贩子看中发生什么龌龊的事情。

 
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“罗勤耕,字允卿。”男孩文质彬彬的样子,大约母亲是秦楼楚馆里唱曲的花魁,能尽得词曲中奥义三味,素养自然是不低的。只可惜“姹紫嫣红花开遍,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”,终究是零落成泥碾作尘。

“允卿···我记住了。我叫迟瑞,瑞雪的瑞。”

男孩口中咀嚼着这个名字,忽地嫣然一笑,他凤眸狭长的眼尾上挑,勾出撩人不自知的冶媚。

 

“你,你笑什么?”迟瑞难得有些脸红,心脏漏跳了一拍,他,他怎生这般好看?

“笑哥哥清清冷冷的样子,和雪一样,但靠近了暖和得很,可以兆丰年。”男孩捻了捻他的手背,直白地道,“哥哥待我真好,我喜欢哥哥。”

 

电流爬遍全身。那是迟瑞最初的情动。后来在春宵苦短的绮梦里,濡湿床单的画影,都是这人的眉眼历历。

 

迟瑞带他在快要收摊的铺子里吃了一碗汤圆,豆沙、芝麻、菜猪油、鲜肉。罗勤耕吃得很文雅,一小口一小口,牙齿微抿了嘴唇,将黏糊在上面的表皮舐得干干净净。迟瑞觉得他就应该是大户人家修养极佳的公子,只是被命运捉弄得残酷,美玉陷淖泥。

 

“哥哥怎么不吃?”约莫是饿极了,吃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迟瑞一直看着他,并未自己点餐。“我不饿,你吃吧。”迟瑞并不太爱这些糯米面粉食,太甜太黏。他从前因依赖受宠而后失去的痛苦,时时刻刻提醒着自己,唯有冷硬方得刚强。

 

“那哥哥就尝一个,豆沙馅的很细腻,不太甜的,你一定会喜欢的。”说着勺子舀起最后一个擎到了他唇畔,他无法推拒那双明亮的眼睛,下意识就张口。久违的蜜意从破薄的皮料里渗出,望着那人嘴角峨嵋月,冰封的心丝丝裂开融化的痕迹。

 

路过梨园,名角九岁红就在这里收学徒开戏场,咿咿呀呀的声音传出来,缠绵悱恻,在空落的街道上回环复沓,分外动人。

“光阴易过催人老,辜负青春美少年···”

罗勤耕驻足凝神细听,迟瑞不得不跟着他停下,曲中婉转深意,听得他情怯,松开了握着人的手掌。

“瑞哥哥怕什么?不过是教人惜时奋发之语罢了。”他诧异地瞥了迟瑞一眼,重又攥住他的手腕。这下迟瑞不好挣脱。望着那双澄澈的眼,不晓得他是真纯还是装的。

“我本是女娇娥,又不是男儿汉···”

罗勤耕勾唇一笑,“这词有意思,不知道程砚秋先生唱起来是如何的。”

迟瑞呆呆地注视着他。那也大概不会有你勾魂摄魄。你是耳濡目染的太多了么,为何每次笑都让我失了呼吸。

“怎生来宽掩了裙儿,为玉削肌肤,香褪腰肢···”

迟瑞只觉那娇吟像小蛇从耳朵里钻进来,直入下腹窜起烟花火苗,脸颊烧红,耳尖几乎要滴血,拉着他就跑,“快别听了!”

罗勤耕不明所以,被他带着跑了一段,停下来气喘吁吁,“瑞哥哥怎么了?”

“你···”他真想斥,你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,但看着他尚显稚嫩的脸,终是说不出重话,“那些不是你该听的,我们去祠堂吧。”

 

罗勤耕肃然了神色:“哥哥,我想跟着九岁红学戏曲。”

迟瑞惊愣:“你,你确定?你听着他们唱好玩,你可知道练基本功有多可怕?”一字马,翻跟头,稍不慎就是棍棒加身,名角都是打出来的。这细皮嫩肉莲藕般的胳膊腿,压在墙壁上伸筋骨···不不不,他舍不得。

 

“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。哥哥待我这样好,我总要学成之后,有一天报答哥哥的。”罗勤耕何等聪慧,想来也猜到母亲为什么还没有出现了,他从小听曲,有些颖悟早熟,“天不绝人愿,故使侬见郎”,为你长袖歌舞一曲,便是遂约。

 

迟瑞总是拗不过他。罗勤耕是外柔内刚之人,他认定的事情绝无转圜。迟瑞第一天去偷看他练功,看到那双腿被砖块往两边扩过去,听他拼命压抑仍是控制不住嘶出来的惨呼,眼角滚落的生理泪水模糊了粉彩,只觉揪心之痛,从此再不敢去看。

 

后来,迟瑞接管家中生意,十分忙碌,渐渐淡忘了从前。又被迫娶亲,恨顾知夏爱上土匪令迟家脸面丢尽,与她互相折磨了一年,直到悠悠出生。他不想留在家里看着一干人争风吃醋,干脆去投军,没想到向天也在里面,又是一番战场与情场的纠葛。沈虎死了,他继任督军,守卫一方和平,但心早已累得无力跳动。

 

这个时候,他想起来多年前那个傍晚,那个温柔俏丽,端庄娴雅的佳人,和他一声声软语温香的“瑞哥哥。”

 

只有他这样的唤过他,字字缱绻。

 

“大人,明天有九岁红在隆福戏院新开的一场《玉簪记》,您劳碌许久了,要不要去听听?”

 

“可以,你安排一下,不要兴师动众的。别让沈凌雪知道。”

 

“是。”

 

九岁红这个名字在他心里漾起层层涟漪,这么多年过去了,他全国各地巡演,大半时间在东江,竟然机缘巧合又回到了金城,而那个名震八方的高徒“花解语”,不知道是不是当年的伊人。

 

果盘摆好,帷幕拉开,水袖如白练轻霜,粉衣青裙绣荷花,旦角旋身而舞,光影成圆,只见长虹横贯,瀑布倾泻,年华倒转,色彩斑斓,迟瑞仿佛跟着他的步履回溯过往不曾在一起的错失岁月。

 

他怔怔地用目光追随着,上了油彩的娇容艳光四射,眸转深情,看似雨露均沾,实则只为他一人而来,浓艳浓香雪压枝。

 

一曲终了,掌声雷动,迟瑞情不自禁地站起来,他想冲上台去,揉捏那云手,抚按那玉臂,吻吮那绛唇,向他倾泻自己多年的思念。

 

“砰!”不知道哪里开了一声枪响,场面顿时乱作一团,迟瑞向他迈出去一步,但终究忍痛掐住掌心,吩咐副官林桑保护群众,自己向着门外逃窜的人影追过去。他不带护卫队原本是为了与那人独处,却不料成了再度分离的原因。他看到罗勤耕最后的眼神凝注在自己身上,凄凉又深婉。

 

罗勤耕知道,杀手是沈凌雪派来的。迟家是容不下他的。他能够见上一面,用最美的姿态告诉迟瑞,自己如今成了令他骄傲的样子,就够了。

 

迟瑞击毙凶手,缉拿整个杀手队,一纸休书解决和沈凌雪的关系,镇压市井舆论之后,林桑报上来的材料里却找不到罗勤耕的踪迹。他就像昙花一现,攥住自己的心房之后,又轻飘飘消失在了自己的世界。

 

迟瑞终于崩溃了。他依旧照常参加上流社会的酒会上流社会的宴席,觥筹交错,舞池佳人翩翩。晃着杯中红酒穿越热闹的人群走到僻静的角落,一身低调的雨过天青色对襟缎褂,银线钩四爪盘魑暗纹,只是雪白狐裘毛领簇拥着冷若冰霜的脸,拒人千里。

 

就在阴影回廊里,篱笆上种植着紫藤花香气袭人,算是这里唯一一处雅致的地方。他浅斟慢饮,喝着喝着,就醉了。心里痛,更是容易被酒精奴役屈服。

 

“允卿···允卿···不要离开我···”他意识模糊地呢喃,攀附着藤萝花,以为那就是情人的嘴唇。

 

而那绝美容颜就猝不及防撞进视线,像真真从古画里莲步而出,仙姿不合并常人。原本柔顺的偏分发略微卷起几绺挂在额心,眉如巫山十二峰,眸若春涧落皎月。

 

“允卿?真的是你吗?”迟瑞捧着他的脸庞,眼里交织着惊诧与害怕,怕眼前只是一枕黄粱。

 

“是我···”罗勤耕有些害羞地想要躲避,但终究任由他的手抚摸,一路向脖颈到锁骨。

 

迟瑞试探性地啜了一口他的耳垂,那人一点点受宠若惊的慌,烘托出脆薄的柔弱像一张千金的徽宣,想要涂抹翰墨,印下独属于自己的私章,却又舍不得怕碰坏了他。

 

“我回来了。”他鼓励一般轻轻攥住迟瑞的衣袖,因剧烈奔跑而灼热的吐息晕在迟瑞微醺的脸上,撩人不自知若盛夏晚晴的风吹过麦草青青的碧野。清冽与温甜两股信息素在狭窄空间里交织,迟瑞丢了酒杯,将人旋身就抱到花架下的秋千。

 

迟瑞托着他细腰,另一手环着他后脑,顺着光洁的额头下滑到挺拔的鼻梁,丈量着这根瑶柱的长度,在鼻尖轻轻啃咬了一下,罗勤耕发出一声嘤咛,身子跟着抖动,怕痒一样自然地昂起下巴,便像送上樱唇似的,舌吻在一处。

 

酒香流连唇齿之间,迟瑞细细描摹他的齿列,罗勤耕不经酒,有些蒙昧,昏暗的光线和花木葱茏的荫蔽下,人容易放纵自己的欲望。手游刃有余地掀开藕荷色袍摆,触摸那凝脂后腰与脊背凹陷的线条,绕过去|揉|捏||胸口的茱萸。带薄茧的手指摩擦细腻无瑕的肌肤,刺激得有些红,俏立起来,难耐地蹙眉,甜馨之气释放得更加猛烈,犹如玫瑰花瓣挤出了汁,迟瑞柔哑安慰诱哄,“允卿身上的味道···真好闻···”

 

满足你,不要急。先生是第一次,还不懂得抑制自己,有些不像你外表娇羞情怯,玉面朱红。不过,这样的先生才真实可爱啊,好喜欢你。

 

在上好的羊绒地毯上,暑气蒸腾柔软|潮湿的巢穴,浅浅的浪潮,在圆舞曲的推波助澜之下,谱出真正的欢爱,起承转合的节奏,香汗从发梢滴落,迟瑞用嘴唇吮|他雾霭弥漫的眼,在后颈的腺体落下齿痕。

 

罗勤耕终究是被抱上了迟瑞的车。他很累了,窝在迟瑞怀里睡得很沉。迟瑞将他轻放在散发白蔷薇香气的清馨床单上,宽解他的衣衫,到最后发现他身上伤痕累累。

 

刚才环境昏暗,过于情动,竟然没有注意到。这些年他除了唱戏还吃过很多苦吧。

 

小心翼翼地抹上药膏,到大腿||根的时候,罗勤耕敏感地睁开眼睛,握住了他的手。迟瑞也不勉强,俯身将他松松揽在怀里,拇指摩挲着他的嘴角,眼中溢满心疼:“看我不在的时候,你把自己折磨成了什么样。”

 

罗勤耕微红了脸,咬了咬嘴唇,试探地舔了一下他的手指,讨好似的:“能再遇见你,我很高兴。”

 

“是你一直在躲着我。”迟瑞受用,不忍苛责,只温言细语地问,“你身上怎么会有刀枪伤?”

 

罗勤耕垂眸沉默了片刻:“中途战乱,和兄弟们失散了,被洪帮主收留,做了一段时间的二当家···但是我不喜欢血雨腥风,最后用命报答了他一次之后,就离开了,幸好找到了师父···”

 

原来如此。迟瑞望着他已被战火磨练出的铮铮铁骨,却化作绕指柔情依偎在自己胸膛,满心甜蜜又酸涩,啄了一口鼻尖,“以后不许再离开我。”

 

罗勤耕点点头,当他替自己搽完最后一处,双腿轻轻缠上了他的腰。绯红的眼尾如同杜鹃花一样冶艳,体香散逸满了整个房间,薄荷味的药膏都没能镇住。迟瑞叹了口气,允卿这样多半是为了补偿自己的不辞而别。他本来不想的,遍体鳞伤的先生实在不好下手,但是···也罢,温柔些吧。

 

“叫我名字。”红烛昏罗帐,时隔太久,他渴望听到这样的呼唤,在这样的时候,带着三分泣音,四分娇||喘,五分缠绵。杏花绫子被柔滑如水,胜过自己双掌的抚摸,迟瑞不敢动作太大,就在他身后拥着他,偶尔动作提醒他自己炽热的深藏。

 

“迟···瑞···”顶|到的他从黑甜中复苏神识,贪恋那人的怀抱,像软贝栖息在蚌壳中一样安心倚靠,沉醉,小腹的微隆包裹着那人舒缓的敲击。

 

“允卿···”迟瑞钩起他白玉雕成的双脚,手覆在他玉腹上轻浅地揉按,抚摸,激起他体内道道震颤的电流,雨露润物细无声洒落温沃的土壤,“替我生个孩子吧。”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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